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应用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改进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有何意义,具体有哪些重大改进,应用中要注意哪些方面?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
记者:我国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用地审批管理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部耕保司负责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对于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用地、维护群众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做好这项工作,近些年来,围绕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决策部署,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特别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提升用地审批管理水平,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实行报件电子化以及网上并联会审。研制下发建设用地电子报盘软件,实现用地申报材料电子化;建设部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将部内用地会审由纸质件人工征求司局意见改为在用地审批系统中征求、反馈意见,实现网络并联用地会审。
第二阶段,实行建设用地电子报件远程申报。利用国土资源主干网,开发建设用地远程申报系统,实现电子用地报件和补正材料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到部的远程报送。
第三阶段,充分运用“一张图”和相关系统进行用地审查。随着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完善,逐步实现基于“一张图”的地籍、规划、基本农田的比对分析,发挥建设用地审查与用地预审、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业务系统的联动作用,提高用地信息化自动审查水平。
记者:为什么在此时推出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有何重大意义?
部耕保司负责人: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后,部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并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也有利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为此,我们对现行建设用地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总结吸收一些地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和管理要求,对建设用地远程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了用地远程报批系统。其目的和意义有以下三点:
一是继续提升用地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快用地审批效率。应用远程报批系统,可实现用地报件检查校对、申报审查、补正及缴费通知反馈、批复下达等全流程无纸化功能,加快用地审查各环节运转,避免因人工操作导致的质量差、传输慢、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二是有效降低用地报批制度性成本,提升用地服务质量和水平。应用远程报批系统后,用地申报单位可在本地检查报件质量、组织用地申报、查询办理状态、补正完善材料、获得审批结果等,减轻报批用地制度性成本,减少取得用地时间成本,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服务效能。
三是强化用地审批监管,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在坚持现有用地审批“接办分离”“网上会审”“主动公开审批结果”等制度的同时,应用远程报批系统,使用地从申报、审查到批准,包括部省之间信息互通反馈,完全通过系统在网上进行。时间、内容、人员逐一记录在案,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工作透明度,规范用地审批行为,从制度上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记者: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对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做了哪些重大改进?
部耕保司负责人:此次部应用远程报批系统,将部所有用地审批事项,包括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报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均纳入远程报批系统应用范围。与以往报批方式相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重大改进:
一是实现了建设用地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应用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后,电子报件是部用地审查的主要依据,纸质件不再作为用地审查的前提和依据。部通过远程报批系统收到地方报送的电子报件后即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转入部内部审查程序。建设用地从申报、审查到批准完全电子化,进一步简化了用地办理环节,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审批。
二是实现了用地报批部省间信息双向流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远程报批系统报送建设用地电子报件,并通过系统跟踪查询用地审理情况;部通过系统接收电子报件、进行审查,并通过系统下达审查中产生的补正缴费信息和批复。这种方式,做到了用地报批信息无时差双向流动,真正做到了建设用地远程“报”与“批”。
三是实现了用地申报信息化自动检测。远程报批系统中增加用地报件信息化自动检测功能,并与部“一张图”等数据库相关联。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通过远程报批系统向部报送电子报件前,可使用系统调用部“一张图”等数据库数据对电子报件进行自查自检并及时修改完善,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大幅提高了用地报件质量。
记者: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应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部耕保司负责人:一是省级抓好远程报批系统的组织应用。督促指导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充分认识到应用系统报批用地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在省域内抓紧组织部署、培训,从县、市到省全面准确掌握系统应用要求,尽快组织按新的要求报批用地。
二是掌握好远程报批系统应用时间。考虑到新旧政策衔接,原用地申报方式可同步运行一段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起,就必须全部应用远程报批系统申报用地。因此,各省(区、市)应充分利用这段过渡期,搞好新旧报批方式的衔接,该完善制度的完善制度,该改进本地相关系统的改进系统,确保新的用地报批系统顺利运行。另外,涉密项目用地不纳入远程报批系统,仍按原申报方式报送。
三是及时沟通应用情况。应用远程报批系统报批建设用地,是部首次采用全流程信息化方式进行行政审批,也是部行政审批方式的一次重要变革,难免有考虑不足和不成熟之处。为此,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向部反馈应用情况,特别是要及时报告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尽快研究改进完善,不断提高用地审批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