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880332/2021-0014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促进全域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促进全域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升济源全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示范区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旨在全域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过程中,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进行安排部署,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亩均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手段,打牢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两项基础;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项攻坚战,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年均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消化处置率达到20%以上,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开展产业聚集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健全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体系,促进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助推产业聚集区“二次创业”和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绘好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于2021年6月底,建立完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完成辖区内区域评估工作并全面实施;于2021年年底前,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相互衔接,形成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二是织密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于2021年6月底前,研究确定产业集聚区亩均工业税收目标,研究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3项主要控制性指标,制定 “标准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

三是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攻坚战。于2021年3月底前,全面摸清存量低效用地底数,建立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实施存量用地盘活动态管理;于2022年年底前妥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对非企业原因形成的未供即用土地,在符合产业准入、生产经营稳定、达到约定的投入产出水平的,以项目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后于2021年9月底前补签出让合同,完善用地手续,已缴纳有关价款的,不再重复缴纳;于2021年年底前,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对停建缓建类、停产半停产类、产出未达标类、开发未达标类等各类低效用地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明确措施,建立台账,通过政府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开发等方式,稳妥有序、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四是打赢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于2021年年底前,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组织制定拟出让工业用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将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环境标准等指标同规划指标以及消防、配套设施等建设条件,一次性公示、纳入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土地出让后采取“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缩短开工前审批期限,推进企业开工建设。

五是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于2021年年底前,对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方法步骤

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一是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1月),动员部署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二是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2月—2021年10月),开展全面摸清底数、健全政策体系、有序盘活存量、持续优化增量。三是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各项制度,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四是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以后),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形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共识,促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91-6612552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沁园路66号 备案号:豫ICP备12023072号-1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67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