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淼淼、李向红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济源市不动产权第0001347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淼淼、李向红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