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2-349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土地房屋 | 兴合苑25号楼3单元602号 |
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2-349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土地房屋 | 兴合苑25号楼3单元602号 |
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