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东高庄居委会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济源市不动产权第0002277号、济国用(2010)第1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东高庄居委会
2024年5月17 日
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东高庄居委会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济源市不动产权第0002277号、济国用(2010)第1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东高庄居委会
2024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