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对登记事项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复查书面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沁园路和黄河路交叉路口城展馆3楼332室
联系方式:0391—550088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1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 | 200/379.0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王腊芳、王欢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 | 166.66/409.2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