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兵、杨梅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济源市不动产权第00000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兵、杨梅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