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济国用(2005)字第F0332号 | 彭莎 | 土地 | 济源市检察院家属院北楼西单元401 | ||
2 |
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9日
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济国用(2005)字第F0332号 | 彭莎 | 土地 | 济源市检察院家属院北楼西单元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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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