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豫(2020)济源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012号 | 柴树义 | 土地房屋 | 桃园溪岸3号楼2单元5楼西户 |
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24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豫(2020)济源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012号 | 柴树义 | 土地房屋 | 桃园溪岸3号楼2单元5楼西户 |
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