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济源市民之家D区三楼不动产受理专区帮办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391-663166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 登记申请人 |
1 | 吴允芳 | 土地 房屋 | 沁园路东邮电局家属院幢号6号楼2单元2楼西 |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8452号 | 吴志军 |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