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12307号 | 马桂敏 | 房屋 | 河南中原特殊钢厂 东区2号楼112 |
公告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07日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