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从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绝不允许再有增量。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再出现乱占耕地新建房问题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置,该拆的拆,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
索 引 号:
733880332/2023-005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标 题:
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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