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乡村振兴“3+1”(生态绿化、农田综合整治、农业农村用水保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绿化主体责任,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乡村振兴“3+1”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伟国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倩 副局长
董 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天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林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剑 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尚海东 办公室负责人
李伟波 生态建设修复科负责人
闫 彪 计划财务科负责人
赵向荣 林业改革发展和科学技术科负责人
牛艳红 绿委办负责人
翟治敏 国有南山林场负责人
李红运 国有愚公林场场长
贾长荣 生态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天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伟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