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26/2024-0001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林业局
发文字号:
济绿办〔2024〕1号
标  题:
济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日期:
2024-02-22
济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奋力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现就做好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作出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刻认识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生态意义、教育意义、精神意义,全面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研究谋划、推进落实义务植树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全力推进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强化协作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各级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多种新的尽责形式,各级领导参与义务植树,可以集中尽责与分散尽责相结合、线上尽责与线下尽责相结合。各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筹备好镇级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市绿委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教育部门应发挥学校育人优势,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学生进行国土绿化教育,培养学生植绿护绿、低碳生活的责任感;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将义务植树与生态修复、城区园林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水土保持、公路绿化管养等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为生态文明增绿添彩。

三、创新形式,方便尽责

一是丰富尽责形式。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大类尽责形式,结合城市绿化、乡村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河岸绿化、矿山修复等工作,研究提出多样的、细化的尽责形式,通过丰富尽责形式,破解传统义务植树“找地难”问题,推动多样尽责真正落地。二是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城市公园、游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森林康养基地、社区村庄、花卉苗木企业等,建立市、镇两级义务植树基地,将义务植树基地作为各类尽责形式的基本载体和适龄公民常年履行植树义务的固定场所,常态化开展种植主题林(纪念树)、认种认养、抚育管护、防火防寒防病虫害、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便公民参与义务植树。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2024年济源全民义务植树宣传主题是:“做好新时代林业工作,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发动作为2024年义务植树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提前安排筹划。在宣传节点上,要重点结合“3·12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8·15全国生态日”、“12·13全民义务植树决议日”等重要节点,做好义务植树主题宣传。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义务性、公益性,宣传义务植树多种尽责形式,宣传本辖区、本单位的创新做法、经验成效、先进典型。在宣传载体上,要结合实际设计制作义务植树主题短信、海报、倡议书、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统筹用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讲好义务植树故事,努力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

附件:1.济源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2.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

济源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2024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3周年(我国第46个植树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共建绿色家园、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特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新时代林业工作,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市级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3月12日前后

活动地点:济源市植物园

参加人员:在济示范区领导;管委会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垂直管理部门和驻济单位、群团部门干部职工代表。

活动方式:参加人员按照每人3株-5株标准,履行植树义务。

(二)镇级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3月1日-3月10日

活动地点:各镇、街道辖区

参加人员:市级林长(示范区领导);开发区、镇、街道干部职工代表。

活动方式:各镇、街道自行确定镇级义务植树活动场地,邀请包镇的市级林长(示范区领导)参加植树活动。

(三)乡村振兴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3月1日-3月20日

活动地点:各行政村

参加人员:区管委会各部门、各镇、各企业。

活动方式:一是各镇围绕“五星”支部创建和“15320”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村完成村内四旁隙地、荒坡、荒沟、荒滩等绿化,家户门前栽植果树1株以上,庭院内栽植赏花类树种2株以上。二是充分发挥各镇辖区企事业单位的主观能动性,组织不同形式的植树活动。三是鼓励区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各企业,主动与镇、村对接,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渠旁或宜林荒山荒坡开展植树活动。

(四)“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3月12日前后

活动地点:承留卫庄

参加人员:社团、企业、医院、学校、金融、群众等组织和个人

活动方式:示范区林业局负责选定植树区域,提供树苗,在新闻媒体发布“互联网+义务植树”公告,社团、企业、医院、学校、金融、群众等组织及广大市民自行组团网上报名,在约定时间,携带植树工具,到植树地点参加植树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组织好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要做好义务植树活动台账、登记卡等资料的建档立卡工作,要将活动方案、台账、登记卡、图片及影像资料保存齐全,建档管理。各镇(街道)要在2月29日前,确定好镇级义务植树活动地点,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3月31日前,按《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活动结束后的情况反馈。报送地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913133,邮箱ylk2019@126.com),市绿委办将把义务植树开展情况列入示范区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依据各单位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并以适当方式通报。


附件2

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株

序号

部门名称

应该尽责人数

实际尽责达标人数

尽责

形式

折算

植树

株数

备注

领导

其他

干部职工

领导

其他

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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