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杨芳保管不善,将济源市房权证济水办字第000663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芳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