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金海因保管不善,将济源市房权证承留镇字第00002345号、济国用(2004)第1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常金海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