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然、孔芳敏因保管不善,将济国用(2000)字第04010497-A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长然、孔芳敏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