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880332/2024-0025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标  题:
​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25日    


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2024年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坚持项目为王,优化空间布局,突出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用地和稳经济集中攻坚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精准配置,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研判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和出让时序。

2.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推进减量发展,加大存量盘活力度,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未供即用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有保有压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遵循“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与城市改造、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保障示范区支柱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产业用地政策的,一律不予供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844.3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计划供应供应商服用地25.89公顷,占比3.07%;供应住宅用地39.53公顷,占比4.68%;供应工业用地197.68公顷,占比23.41%;供应交通运输用地259.96公顷,占比30.79%;供应公共管理和公共设施用地216.9公顷,占比25.69%;供应特殊用地3.39公顷,占比0.4%;供应水域水利用地101.01公顷,占比11.96%。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引导产业空间集聚,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重点扶持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产业用地政策的产业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公共交通建设、济源东区和城市更新改造等主要区域用地。统筹考虑教育、医疗资源配置等民生问题,完善区域功能配套设施。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提升城市整体品质。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积极盘活存量低效资源,优先选择存量建设用地,统筹推进减量发展,深挖存量土地资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严守耕地红线,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情况,促进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力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相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依据国有建设用地配置规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国有建设用地资产配置管理、优化资产配置规则、规范市场交易秩序,通过合理确定各片区和产业的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对经营性用地严格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会同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完成全年计划指标任务。

(二)社会公布。供地计划经批准后,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详细内容,定期通过相关媒体各类途径发布土地供应信息,把握土地市场节奏和供需状况,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稳定市场预期,有效引导合理需求。

(三)规范运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土地政策,确保供地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全面,强化服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年度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主导产业项目用地,切实满足建设用地需求。


附件:1.济源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济源市2024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3.济源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4.济源市2024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5.济源市2024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6.济源市2024年度公共管理和公共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7.济源市2024年度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8.济源市2024年度水域水利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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