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
公 告
济征启公告〔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济源市人民政府拟订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济源市2024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轵城镇东留养村(省道S309以南,中原锻压原厂区以西)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工业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情形。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