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矿评公开〔2019〕第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河南省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熔剂灰岩矿区(II矿段)露天矿山开采境界内剥离物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诚信矿权评字〔2019〕第027号),已在济源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19年5月24日至6月6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材料,现对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熔剂灰岩矿区(II矿段)露天矿山开采境界内剥离物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
《河南省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熔剂灰岩矿区(II矿段)露天矿山开采境界内剥离物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诚信矿权评字〔2019〕第027号)摘要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