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变工作思路,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适应自然资源管理需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二、起草依据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2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管办〔2021〕8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职责
“一网两长”指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推进实施“一网两长”制,是解决耕地问题、违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的探索创新,目的是构建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保护新机制,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解决违法问题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监管震慑力不强问题,让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建好四级田长、山长队伍,就是要让敢担当、敢于碰硬的干部群众担任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山长,层层织密责任体系,人人守好责任田、责任山,把每一寸耕地、每一个山体都管住、守住。
(一)三级(乡级)总田(山)长、田(山)长职责
对市级田(山)长负责,主要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负责对村级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对所辖网格内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处置,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二)四级(村级)田(山)长职责
对上级田(山)长负责,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与四级网格员共同做好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
(三)网格员职责
在各级田(山)长领导下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耕地和山体的利用、监管和保护负责。三级网格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下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三级田(山)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上报并依法处置,确保不发生特重大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行为。四级网格员:宣传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配合本级田(山)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上报,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四)街道“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乡级“一网两长”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完善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分工到人,推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网两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落实工作机制。
采取“一碰头、一通报、两巡查”的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日常监管。
(三)严格监督考核。
街道“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定期对“一网两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田(山)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激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土地矿产资源被违法占用和开采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山)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通过在责任区公布田(山)长和网格员名单、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的行为;印制、发放宣传页,利用宣传车和村村大喇叭、微信平台、拉扯宣传横幅等进行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行动自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村、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