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简体 | |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划公示历史数据  »  规划编制
PH2020027 济源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0)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6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依据《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期限为2019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9年—2022年;远期:2023年—2030年。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与《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保持一致,分两个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市域:济源市所辖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93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面积80平方公里。范围为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S309省道,东至G208国道、西至西环路。

  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教育发展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以满足市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2、标准配置原则。结合国家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市区内各类学校的不同特点,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学校用地标准。

  3、均衡发展原则。均衡布局各类教育设施,保证各个片区教育资源供给的均好性,均衡配置教育及财政资源。

  4、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居住区用地布局,合理布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设施,构建均衡分布的基础教育设施网络,保障学龄人口就近入学。

  5、适度规模原则。以适度规模办学为主导,兼顾考虑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服务半径,合理设置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优化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6、统一性原则。坚持整体规划、统一调整、积极推进、分步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现有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提高办学效益。

  7、远近期结合原则。依据《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远近期建设规划,结合现状学校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布局济源市各类教育设施,积极引导各类学校的过程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