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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参加济源人民广播电台“安全生产365热线”访谈节目
发布时间: 2015-11-16 | 来源: | 作者: null

主持人: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6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主持人:全市目前共有多少处地质灾害?


答:全市地质灾害共计321处,其中特大型1处、大型3处、中型13处、小型304处,现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类型有4种,泥石流4处、坍塌119处、滑坡160处、地面塌陷38处。


各乡镇的灾害点数量


王屋镇     100                 大峪镇     50


思礼镇     11                   坡头镇     7 


承留镇     17                   五龙口镇   5 


轵城镇     12                   克井镇     27


下冶镇     37                   邵原镇     55


主持人:什么是滑坡?


答:指在山坡岩体或土体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一般由降雨、河流冲刷、地震、融雪等自然因素引起。近年来,由于斜坡前缘切坡、后缘弃土加载、庄稼灌溉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比例明显增加。在农村,滑坡也俗称“地滑”、“走山”、“垮山”、“山剥皮”等。


主持人:如何判定滑坡危险性?


答:滑坡临滑前具有许多前兆,通常表现为:


1、滑坡山坡上有明显的裂缝,裂缝在近期有不断加长、加宽、增多现象,特别是当滑坡后缘出现贯通性弧形张裂缝,并且明显下座时,说明即将发生整体滑坡。


2、滑坡体上出现有不均匀沉陷,局部台阶下座,参差不齐。


3、滑坡体上多处房屋、道路、田坝、水渠出现变形拉裂现象。


4、滑坡体上电杆、烟囱、树木、高塔出现歪斜,说明滑坡正在蠕滑。


5、滑坡前缘出现鼓胀变形或挤压脊背,说明滑坡变形加剧。


主持人:什么是崩塌?


答:指陡倾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根据运动型式,崩塌包括倾倒、坠落、垮塌等类型。根据岩土体成分,可划分为岩崩和土崩两大类。崩塌的运动速度极快,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崩塌的规模大到数亿立方米(山崩),小到数十立方厘米(落石),崩落距离可达数千米。


主持人:诱发滑坡、崩塌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1、降雨:大雨、暴雨和长时间的连续降雨、融雪,使地表水渗入坡体,软化岩、土及其中软弱面,易诱发滑坡、崩塌。


2、地震:引起坡体晃动,破坏坡体平衡,易诱发滑坡、崩塌。


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河流等地表水体不断地冲刷坡脚或浸泡坡脚、削弱坡体支撑或软化岩、土,降低坡体强度,也可能诱发滑坡、崩塌。


4、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如开挖坡脚、地下采空、水库蓄水、泄水等改变坡体原始平衡状态的人类活动,都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常见的可能诱发滑坡、崩塌的人类活动有采掘矿产资源、道路工程开挖边坡、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堆(弃)渣填土、强烈的机械振动等。


主持人:什么是泥石流?


答: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或库塘溃坝等水源激发,形成的一种夹带大量泥砂、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往往突然爆发,浑浊的流体沿着陡峻的山沟奔腾咆哮而下,山谷犹如雷鸣,在很短时间内将大量泥沙石块冲出沟外,在宽阔的堆积区横冲直撞、漫流堆积,常常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


主持人:泥石流是怎样形成的?


答:泥石流形成一般必须具备3个条件:较陡峻的便于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丰富的松散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水源。


主持人:随意兴建池塘也会诱发地质灾害


在村镇建设中,为了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常常新建不少池塘,也美化了乡村景色。由于未经过合理的选址和设计,这些池塘往往建设在滑坡体或不稳定的斜坡上。当滑坡体或不稳定斜坡发生变形拉裂时,池塘的水体极易渗入,加剧了滑坡的形成,带来了严重的地质灾害。因此,应该合理地选择池塘的位置,特别是位于房屋后部斜坡上时更应该注意,同时,也要控制池塘的规模。


主持人: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答: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和简易监测,实现对灾害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这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定制度,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持人: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答: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动物出现异常现象


猪、牛、鸡、狗等惊恐不宁,不入睡,老鼠乱窜不进洞,可能是滑坡、崩塌即将来临。


主持人:遇到灾害速将灾情报告政府


答: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讯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尽快开展救援。


主持人:你局针对地质灾害是否采取了应急演练?


答:612日,我局地质环境科组织王屋分局、克井分局及辖区相关镇政府在铁山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现场举办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观摩活动。此次演练,以铁山村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发现地面变形以及通讯塔出现倾斜迹象的背景为应急演练现场,在演练中,各个应急预案环节有序进行,在村干部和民兵应急分队的组织引领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安全转移到了临时安置点。


二、非法采矿方面:


主持人:为什么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答: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同时也非常重视“打非治违”工作,近几年,多次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济源市一些地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起到了打击作用,效果明显。


非法开采搅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采矿权必须依法有偿取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不仅逃避国家税费,而且规避环境整治、生态治理等投入,非法获取暴利,对依法生产的矿山企业冲击很大。其次,非法开采业主往往不择手段进行掠夺式开采,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道路损毁等现象,严重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地貌。另外,也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需要。非法开采往往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非法矿点根本不会顾及安全投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加上,非法开采由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引起上访、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主持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对于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重点,市政府在相关文件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非法开采;二是非法加工;三是为非法开采、加工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


  凡未经依法许可,非法开采和无证无照经营矿产资源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开采,查封、扣押、没收相关机械、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无照经营矿产品加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提供火工品的,为非法开采、无照经营提供生产、运输工具和电力设施的,为非法开采、无照经营提供仓储场所的,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非法开采、无照经营所产产品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主持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答:拿最近组织的这次专项行动为例,分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巩固四个阶段开展。其中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主要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等。调查摸底工作也已经正在进行。各镇、产业集聚区已经对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初步掌握、摸清了基本情况,正在进行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确保相关物证、人证的收集到位,为依法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提供确凿的证据。


  集中整治阶段也已着手启动,将一直持续到明年3月底。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组织力量,有重点、有目标地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采的非法采矿点,坚决予以打击,对非法采矿的组织者、参与者除了给予严厉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外,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在镇、产业集聚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一经发现主持人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置,有力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嚣张气焰。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成工作组分赴各镇、产业集聚区开展督查,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部署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主持人:如何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答: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事关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难度非常大。首先是要确保有专门的组织和工作人员来做。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国土资源局已经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执法监察和矿产资源管理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镇、产业集聚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形成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当然,本次“打非治违”行动仅靠一个部门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大力支持、齐心协力。市国土资源局作为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地履行好部门职责。我们相信,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次“打非”专项行动一定会取得成效。


主持人:无证采矿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无证开采是指矿山企业及个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产企业和其他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行为。对无证开采,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责令其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无证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行为,造成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越界采矿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越界采矿是指超越采矿许可证注明的矿区范围进行的采矿行为。越界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主持人: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规,非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矿产资源的行为。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出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罚款。


主持人: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十四条规定,末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第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主持人:无证勘查、越界勘查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并处10万元以下。


主持人:非法采矿罪应怎样定罪量刑?


 答:《刑法》第343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35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主持人题的解释》(法释〔20039号)第1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343条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为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引向深入,我们加大了宣传发动力度,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监督。我们的举报电话是市国土资源局: 0391-661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