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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领 全域统筹
发布时间: 2012-06-01 | 来源: | 作者: null


    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铺开。我市在认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着力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出一条有济源特色的 “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

    5月30日,记者从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获悉,我市在对新型农村社区进行规划时,按照 “全域济源、市域一体、城乡一体”的理念,以建设 “山水济源”为目标,着力三个结合 (即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与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城市提升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引导农民向社区集聚。

    新型农村社区选址要依据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聘请国内一流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社区规划要综合考虑人口集聚、产业支撑、生态宜居、地质地貌、自然景观、文化传承、历史沿革、人文特点以及农民的承受能力、生活习惯等因素,着力打造特色,彰显个性。规划建设山区新型农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山的优势,依山就势,山水结合,突出生态自然、山水相融。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民意愿,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的选址、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平原地区每个社区按5000至10000人进行规划,山区、丘陵地带和景区每个社区按2500至5000人进行规划。

    平原地区要规划建设楼宇型社区,必须以多层、高层住房为主,容积率为2.0左右。山区、丘陵地带和景区,可以采取多村联建的形式,发展以建设3层以下(含3层)联排住宅为主的新型农村社区。同时,应充分考虑农民家庭自身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

    农村住宅较之城市住宅最显著的特征是开放性,底层空间要宽敞,要便于交往。住宅楼之间的互动空间要有生活气息,宅间绿地要表现出一种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居住氛围,体现济源传统民居民俗特色,适度集中建设,容积率为1.0左右。对于符合规划、综合条件较好的村(居),要就地连片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实现农村变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障群众的权益、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选址、搬迁等重大事项,要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我市按照全域济源的理念,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规划完成了市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到2030年,我市将把528个村(居)整合为42个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形成以 “中心城区———复合型组团———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为主格局,布局优化、衔接紧密、功能完善、统筹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