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2月,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33个试点之一,代表我省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交易,而不必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所获得的土地收益归集体所有,政府从中可以收取调节金。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长垣县累计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9宗218.6亩,成交2423万元,其中政府收取调节金250万元,农民集体获得收益2173万元,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此外,全省还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完成了2171.9万宗农村宅基地和23.08万宗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为全面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