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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采土拒交罚款 列为老赖慌忙履行
发布时间: 2020-04-29 | 来源: | 作者:

  近日,济源林业局工作人员接到济源市人民法院通知,丁某毁林案件罚款及加处罚款36400元已履行。这起毁林采土的行政违法案件,辗转一年零三个月,终于结案。

  原来,丁某在2019年1月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林区内毁林采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济源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恢复林地原状并缴纳罚款18200元。丁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也未提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济源林业局向其下发催告书,要求缴纳罚款18200元及加处罚款18200元共计36400元。

  在向丁某送达催告书后,丁某继续无视催告,再次拒绝缴纳罚款。2019年9月,济源林业局针对此案向济源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其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2020年4月,丁某主动让其妻子到法院缴纳了罚款及加处罚款36400元。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毁林采土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接受行政处罚。该案中丁某无视法律规定,试图采取与执法人员“躲猫猫”的手段逃避罚款,最终目的未达到还被加罚一倍。丁某的的经历足以让企图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人警醒:法律不是儿戏,违法必受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