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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3-07 | 来源: | 作者:
      3月1日是“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按照济源示范区文明办“济源示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的部署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争做文明济源人的热潮。

  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条例》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九军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文件要求,并安排部署近期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区文明办相关通知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提升政治站位,大力倡导文明言行,树立文明礼仪之风。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会上对《条例》中的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原文进行了学习,并对《条例》制定的背景、特点和意义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认真听、仔细记,进一步领会了《条例》的意义,增强了文明行为意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李九军在会上强调,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要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营造人人学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行文明的浓厚氛围。 

  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条例》浓厚氛围 。 

   

   

  本次专题学习,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了精神文明创建及文明条例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要加强自律,做好宣传,发挥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实践新理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