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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2024年服务企业七项举措
发布时间: 2024-05-15 | 来源: | 作者:

近日,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2024年服务企业七项工作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诉求,为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

一、降低土地竞买履约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新出让住宅土地原则上按出让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可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年内分期缴纳。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分期缴纳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二、分级分类开展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的类别、建设规模等采取不同的规划许可模式,提升规划审批效能。针对增设电梯、外墙增加保温层等列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针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再进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针对一般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大力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限时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着力推进政策改革创新,深化推进实体经济政策

出台《济源市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采取履约保函方式办理临时用地复垦费用预存手续

临时用地申请人可选择以银行保函的方式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减轻用地企业融资压力,有效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五、实行企业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免缴

在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基础上,将不动产登记费免收范围扩大到全量企业。

六、推出企业“交地即交证”“验收即发证”服务

不动产权籍调查纳入联合验收阶段,综合运用前置预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等措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交地即交证”、“验收即发证”审批服务新模式,使建设项目在土地交付、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可立即完成不动产登记。

七、优化指标配置,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做好用地计划、用地方式等谋划及项目前期服务协调,保障项目用地。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联审快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过审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专人专班强化用地保障,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即到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