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要求,推动我市产业集聚区土地提质增效,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我局代政府起草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231室)。
邮箱:jystdlyk@126.com
电 话: 0391-6611090
2021年11月25日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月3日对《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向市直有关部门、虎岭、玉川片区征求意见和建议;
2.通过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12月3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9条,其中,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7条,片区意见和建议2条,社会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各类指标制定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6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1.环境指标和单位排放标准。2.建议该文件中涉及区域评估事项与省文件保持一致。3.关于能耗指标、可以制定万元GDP能耗指标或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暂无单位用地能耗指标。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