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村,房子都没有房产证,那我们该怎么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1条:申请宅基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流程:1、不动产窗口申请权界调查;2、领取权界调查报告和平面图后,凭上述手续到窗口受理登记。
2.如果不动产发票大票(第五联原件)丢失或者没有不动产发票大票(第五联原件)的话,该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谢谢。
答:如商品房发票办证联丢失,可凭登报的遗失声明办理;办理流程是1、先办理权籍调查;2、测绘,交纳契税。3、持相关手续取号到受理窗口办理。
3.你好!我家老房子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自家祖上老宅,用办土地证吗,怎么办?
答:不用单独办理土地证,根据人民政府3号公告,原证继续有效。如有变更、转移情况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到窗口出具地籍调查表。然后带房产证,地籍调查表,身份证,结婚证,测绘图权籍调查报告办理相应不动产证登记。
4.你好,我在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已经过户,现在想咨询一下土地证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现在办理的是不动产登记,无需单独办理土地过户;如需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等,可带房产证到窗口调取土地信息,看土地性质是“出让”或“划拨”,如“划拨”需要变更土地性质,如“出让”直接持房产证,权籍调查表,身份证,结婚证,先测绘再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
5.我家是二十年前的农村自建房,那个时候村里卖房基地,没有建房证明之类的手续,现在家里要量房基地登记不动产,然后给房本之类的东西。会因为没有这类手续不认可我家的住宅吗?如果不认可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1条:申请宅基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如无手续,则不能认定产权。
6.麻烦问一下,不动产登记如果出现登记错误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答: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2、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进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7.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去哪办理?
答:我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证。因办理不动产登记种类比较多。您可以拨打663166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