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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生“金” 生态富民
发布时间: 2024-09-03 |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作者:

8月30日,济源大峪镇草沟村鲜桃基地,一大片桃林下,红薯藤蔓郁郁葱葱铺满田埂,几名村民正忙着给红薯拔草、除虫,一派繁忙景象。

“我们依托村里的合作社,采用‘林薯融合’模式,种了500亩鲜桃,并在林下套种300亩蜜薯,这样一来,不仅土地利用率高了,后期还能实现一地生两金!”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庆范告诉记者,桃树作为多年生长的经济作物,从栽下到结果至少需要3年,初期只有投入没有收益。在林下套种经济作物,不仅可以以短养长,减轻前期的投资压力,还能够实现后期双项收益。“今年,红薯亩产大概4000斤左右,收益很可观。

济源是“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前林业用地面积12.1万公顷,林地达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5.58%,为培育“林业+经济”提供了优渥的生态家底。近年来,济源林业局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立足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合作社+林农”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引导相关企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群众,切实将林下经济培育成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突出政策引导。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强、林下经济当年新发展规模超过一定面积、农户参与程度高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优先申报省级财政资金林下经济项目,让有限的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带动引导作用。

强化科技支撑。有针对性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林下种植、养殖技术,重点对种植养殖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各镇技术人员等进行培训。组织广大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针对林下开发利用的各种问题,为林农出谋划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碰到的难题。

培育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济世药业、鸿润苗木等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充分挖掘林下资源在绿色发展中的潜力,不断加大投资规模,让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林农从事生产、管理、加工,实现增收致富。通过鼓励林地流转,将部分林地集中于新型经营主体,提升林下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将济源林下经济逐步打造成种养、收获、加工、销售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条,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态势。

数据统计,目前济源已累计成立家庭林场、涉林合作社等林业新型主体共571家,其中涉林企业17家,家庭林场16家,涉林专业合作社538家。涉林合作社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14家。林下经济规模稳步扩大,活力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