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2007〕21号纪要)精神及《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8〕421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2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发送到jzgcysr@163.com
2.地 址:济源市沁园路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391-6833825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起草说明.wps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2日对《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途径
(一)向市直有关部门和济源市城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济源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济源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收到意见和建议共14条。其中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10条,济源市城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济源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济源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意见和建议4条,社会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1.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对5家单位意见进行了全部或部分采纳。
2.济源市城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济源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济源中裕燃气有限公司3家单位提出意见。由于水价调整不属于该管理办法研究事项范围,根据财政局、住建局意见,燃气配套设施应敷设到户以及各企业均提出要过高调整的征收标准等原因,均未采纳意见。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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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已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