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7号)等规定,结合济源实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济源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ystdlyk@126.com。
附件:
济源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济源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5日
结果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济源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5月25日—8月5日期间对《济源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向各有关区直部门和开发区、镇(街道)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到8月5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3条,其中有关区直部门和开发区、镇(街道)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3条,社会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1条,采纳;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条,采纳。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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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已结束